【精选】住宅质量保证书四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证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那么保证书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1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1:
附2:
保修通知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4
一、 工程质量验收
本建筑工程已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并在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二、 保修和期限
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时按附表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
附表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自行安排处理。
三、 保修配合、监督与投诉
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 000002进行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
四、 开发商免责条款:
1、 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约定不保修。
2、 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3、 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